從19日召開的哈爾濱市治理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商業賄賂專項會議上了解到,哈爾濱市藥監部門將開始治理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及相關人員在批發零售、推銷過程中,影響公平競爭的不正當交易和商業賄賂行為。
此次專項治理的重點包括六個方面: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及營銷人員在推銷過程中,以各種名義給予醫療機構及工作人員回扣、提成等財物的行為;在投標競標過程中,采取不正當手段獲取商業機會或商業利益的行為;在審批、處罰等環節中,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準入資質、減輕或逃避處罰的行為;通過不正當手段使其產品進入醫保目錄、虛報成本抬高藥價獲取商業利益的行為;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工作人員插手干預藥品企業經營或投資入股藥品研究、生產、經營獲取不當利益的行為;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工作人員在行使監管權力過程中,收受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及相關人員以各種名義給予的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行為。
據悉,哈爾濱市將對采取不正當手段在醫療單位獲取商業機會或優惠條件的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建立“黑名單”,并及時上報國家和省藥監部門。對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及時向社會公布;對違規的生產經營企業要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市藥監局將采取嚴厲措施予以制裁;對已經違反《藥品管理法》的,依法處置直至吊銷其許可證。